手机看新闻
[摘要] 去化周期超36个月,应暂停商品住宅用地出让。
根据金融界新闻,4月30日,自然资源部正式出台文件,商品住宅库存压力大、去化周期超长的城市,将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
中央政治局于4月30日召开会议,提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当天晚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重申要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对应去化周期的住宅用地供应机制,遏制部分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不合理增长。
具体来看,对于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同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直至商品住宅去化周期降至36个月以下;
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城市,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各地商品住宅去化周期、盘活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数据按季度动态更新。
根据相关机构研究数据统计,截至3月份,在百城样本城市中,有41个城市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多为三四线城市,其中,韶关、西宁、舟山、洛阳、哈尔滨、嘉善、晋江、 泉州、唐山等城市去化周期普遍超过3年的水平。此外,去化周期超36个月的城市还包括福州、武汉等。
回复还可以输入1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