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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楼市出台新政:取消限售+上浮公积金贷款金额+发放1亿元消费券

来源:深圳房天下 2024-04-30 14:15:19

[摘要] 惠州楼市进一步松绑。

4月30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本次通知从购房消费券促销、公积金优惠、鼓励“以旧换新”,以及取消限售政策和加大金融信贷支持等六个方面全方位施策纾困市场,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惠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惠州楼市出台新政:取消限售+上浮公积金贷款金额+发放1亿元消费券

《通知》涵盖购房赠送消费券、加大公积金贷款优惠力度、取消住房限售政策、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精准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房地产力度多方面内容,共提出六条措施:

(一)购房赠送消费券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和非住宅用房),且完成网签备案、契税缴纳手续的个人消费者,可以申领购房消费券。具体答疑详见本文第三项“购房赠送消费券相关问答”。

(二)加大公积金贷款优惠力度

一是对购买二套的二孩及以上职工家庭予以支持,在《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告》(惠市公积金〔2023〕19号)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即: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6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二是提高人才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我市Ⅰ类人才个人及夫妻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比《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惠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惠市公积金委〔2023〕2号)中规定标准提高20万、30万元,Ⅱ类人才比原规定标准均提高10万元。Ⅰ类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额度提高至12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80万元;Ⅱ类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

三是购房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预提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取消住房限售政策

取消我市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不再限制商品住房转让年限,促进我市一二手房良性循环。

(四)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

一是开展“惠安家换新购”活动。2024年3月1日起,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指导下,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惠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联合推出“惠安家换新购”活动,采取房企、中介机构、购房者三方联合的方式进行。购房者可先锁定意向新房,将旧房交由中介机构优先帮卖,如在锁定期未成功售出的,开发企业将无条件全额退回房源意向金。换购新房购房人可享受活动专属优惠及免中介佣金优惠。

二是落实居民换购住房退税优惠。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税务部门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本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五)精准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政策允许区间持续优化、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具体首付比、利率等,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六)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房地产力度

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要求,更加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关于“购房消费券”

Q:购房消费券活动开展时间及发放对象?

A: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和非住宅用房),且完成网签备案、契税缴纳手续的个人消费者,可以申领购房消费券。

Q:消费券赠送标准是什么?

A:活动期间,符合条件的购房消费者,可申请消费券大礼包。购房总价在100万元以下(不含)的,可申请5000元赠送消费券包(50张“满120元减100元”消费券);100万元(含)以上的,可申请10000元赠送消费券包(100张“满120元减100元”消费券)。

Q:消费券怎么领取?

A:活动期间,符合条件的购房人需登录活动官方小程序,进入购房消费券申请界面,进行手机号授权,录入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购房合同编号及契税税票编号等信息并申请。活动实施细则及消费券申请入口将于近期另文发布,请广大消费者留意。在此期间,建议购房人先行完成合同网签及契税缴交手续。

Q:是不是在规定时间认购了新房就能领取消费券?

A:不是,购房人除在活动时间内认购新房,还须完成房屋网签备案及缴纳契税后,才能申领消费券。限前10000套,以活动官方小程序记录的消费券申请时间,按先后顺序确定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

Q:消费券是否有有效期?

A:消费券承兑时间最晚不超过2025年6月30日(含当日)。

Q:消费券可以在哪些商家使用?

A:消费券适用于我市的家居、家电、餐饮、商超等行业,根据消费金额可核销对应面值消费券,可叠加使用。可核销商家名单稍后将随实施细则另行公布。

Q:购买的公寓和商铺,可以申领购房消费券吗?

A:不能,必须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Q:本人在活动时间内购买了多套住房,完成网签并缴交契税,消费券能领取多次吗?

A:消费券按套发放,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如购买两套房屋,按对应的档次申领两次消费券。

Q:购房人是未成年人如何申请消费券?

A:可由未成年人监护人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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