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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总价超294.4亿元 深圳一次性集中推出8宗商、住用地。
10月23日,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显示,11月23日将一次性集中推出8宗商业及居住用途地块。8宗地块位于龙华、坪山、宝安及光明,地块起拍总价超294.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宝安西乡、光明、龙华大浪以及坪山7宗地的建设类型为普通商品房,均采用“双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并设定了一定初始面积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宝安沙井宗地建设类型为可售型人才住房。
根据出让条件,该8宗居住用地均对销售价格做出限制,其中,西乡地块限销售均价83265元/㎡,龙华大浪地块限销售均价70875元/㎡,光明4宗地块中的销售均价不得高于50295元/㎡,坪山地块限销售均价3.75万/㎡,沙井人才房地块限销售价4万/㎡。
地块信息:
01 光明4宗地块
光明4宗地块,分别位于光明中心区双明大道北侧、光明中心区光明大街南侧、光明中心区光侨路与华夏路交汇处西北侧以及光明区圳美二路与碧丽路交叉口西南侧,挂牌起始价分别为9.54亿、8.77亿、16.85亿、4.96亿。
出让条件
1、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A650-0377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49140元/㎡
A641-0028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49140元/㎡;
A515-0099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50295元/㎡,
A525-0100宗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49140元/平㎡。
2、本次出让宗地中A650-0377宗地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5980㎡;
A641-0028宗地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3720㎡;
A515-0099宗地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8610㎡;
A525-0100宗地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3500㎡。
3、商品住房取得套房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4、本次出让宗地项目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90㎡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可销售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5、A650-0377宗地地块进入深广中轴城际、深莞增城际规划控制预警区3997.49㎡,该地块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禁止侵入深广中轴城际、深莞增城际规划控制区。
A641-0028宗地进入深广中轴城际,深莞增城际规划控制预警区约3583.43㎡,该地块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禁止侵入深广中轴城际、深莞增城际规划控制区。
A515-0099宗地进入6号线支线牛山停车场出入段线,6号线支线南延线规划控制预警区3988.37㎡,该用地围护结构锚索禁止侵入6号线支线牛山停车场出入段线,6号线支线南延线规划控制区。
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如涉及6号线支线南延段轨道交通设施所占用的空间,竞得人需无条件配合作为轨道交通用途使用。
02 宝安西乡地块
A122-0371宗地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教育设施用地+绿地+道路用地,土地面积,85320.53㎡(含教育设施用地16301.30㎡、绿地4000.03㎡、道路用地13149.33㎡),挂牌起始价41.36亿。
该宗地项目建成后,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83265元/㎡,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14060㎡,绿地、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道路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产权归政府。
宗地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89575㎡,住宅140480㎡、商业17600㎡、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建筑面积≥25605㎡、9班幼儿园2970㎡、文化活动室1000㎡、老年日间照料中心1500㎡、公共厕所60㎡、环卫工人作息室20㎡、物业服务用房340㎡。
03 宝安沙井地块
A301-0575宗地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游乐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公园用地、道路用地,土地面积436809.61㎡,建面1310703㎡,挂牌起始价127.1亿。
宗地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1310703㎡,其中办公742500㎡,住宅(可售型人才房)300000㎡,游乐设施100000㎡,商业99733㎡(含绿轴地下商业7291㎡),配套酒店49000㎡,公共配套设施19470㎡。
04 坪山地块
G12314-8030宗地位于,坪山区石井街道绿荫南路与东纵路交汇处西北角,土地面积37254.47㎡,挂牌起始价19.31亿。
出让条件
1、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37500元/㎡。
2、本次出让宗地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竞配建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14970㎡。
3、商品住房取得套房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4、商品住房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产品,不得捆绑精装修。
5、本次出让宗地项目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90㎡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可销售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05 龙华地块
A832-0861宗地,位于龙华区大浪街道,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教育设施用地,土地面积110523.25㎡(含教育设施用地17023.02㎡),挂牌起始价66.53亿。
出让条件
1、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高于70875元/㎡。
2、本次出让宗地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竞配建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为26970㎡。
3、商品住房取得套房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4、本次出让宗地户型比例与A832-0853宗地共同核算,上述两宗地内可销售的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90㎡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可销售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5、九年一贯制学校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产权归政府。
停车场出入段线,6号线支线南延线规划控制区。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如涉及6号线支线南延段轨道交通设施所占用的空间,竞得人需无条件配合作为轨道交通用途使用。
(九)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十)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十一)本次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规定,以《出让合同》为准。
(十二)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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