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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月9日,深圳市住建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主要从“商改租”的改建原则、改建条件、改建要求、实施程序
1月9日,深圳市住建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主要从“商改租”的改建原则、改建条件、改建要求、实施程序、保障措施五个方面进行规范。这是继调整“豪宅税”标准、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之后,深圳房地产市场又一重磅消息。
该《通知》针对部分商业办公用房出现闲置,深圳迫切需要多渠道解决租赁住房的困境,提出将允许既有商业办公用房改建成租赁住房,切实增加深圳的住房租赁市场有效供给,实现市民住有所居目标。
“商改租”条件:
可改造写字楼条件:
一是结构安全;
二是消防安全;
三是环保卫生;
四是物业规范;
五是用途限制;
六是绿色改建;
七是技术标准;
改建后要有安全鉴定报告
改建完成后,实施主体应根据改建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区住建、水务、卫生、供电、燃气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并抄送市住建部门。在验收时,实施主体应提交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激励措施
除此之外,《通知》还设计了项目激励措施。将“商改租”与中央财政奖补挂钩,明确按照《通知》进行改建并使用,改建项目可按规定申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其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均按照居民标准执行。改建后的租赁住房如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总体来看,这份通知中有以下重点内容:
1.一栋楼改建后至少要50套
2.改造后的性质是公寓
3.五年内不能更改用途
4.不提供学位
“商改租”新政意义
“商改租”政策的出台,可以在短期内盘活深圳写字楼的闲置资源,并且借此来平抑住房市场房租上涨过快的情况。
未来几年,写字楼需求提升,同时公租房大量落成之后,这些租赁住房可以改回写字楼用途,以便满足市场需求,确是两全其美的好政策!
龙华大道1号,雄踞粤港澳湾区中轴、深北门户,随着深圳“商改租”政策的正式发布与实施,项目逾11万方i-EBD国际生态产城综合体将迎来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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