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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居型商品房满十年可补差价取得完全产权。
3月1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发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的发布旨在,规范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相关内容涉及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补缴价款规则,以及继承等方面。
《征求意见稿》明确,权利人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十年,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且补缴价款;
若不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不需要补缴价款,该套住房性质维持不变,权利人按照规定占有、使用该套住房的权利不变,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继承。
根据意见稿内容显示,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补缴价款计算方式为,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
其中,原市场价格统一按照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税费是指权利人在办理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时实际支付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等。
《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3月13日至23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市住房建设局官方网站、电子邮件等渠道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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