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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知》明确表示商品房实际成交价格低于监制价格10%将被锁盘。遏制开发商通过虚高申报监制价格,在销售过程中随意提价或打折
今日下午,惠州市发改局与惠州房管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遏制开发商通过虚高申报监制价格,在销售过程中随意提价或打折,扰乱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的问题。《通知》明确表示商品房实际成交价格低于监制价格10%将被锁盘。
《通知》核心内容是,规定商品房实际成交价格低于监制价格10%的,将被限制网签功能,即“折扣超10%锁盘”,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在售楼盘,将给予一定期限进行整改,重新向当地发改部门申报调价监制。
据悉,该《通知》主要是通过商品房网上签约平台的管理,完善商品房销售“一套一标”价格监制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开发商不申报价格监制擅自售房,申报监制价格高报低标,以及擅自调价的问题。
惠州发改局认为,该规定的实施,将促使开发商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在维护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值得一提是,由于我市不同县区的房地产市场形势各有差异,根据市发改局的总体部署,目前我市绝大部分区域都将对新旧楼盘统一实施“折扣超10%锁盘”政策,只有个别区域将新旧楼盘分类管理,不对旧楼盘作此限制。
《通知》还包含三项比较重要的内容:
一、规定商品房申报价格须与市场价格相适应,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价格明显过高的,不予办理申报监制,暂停其销售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对该企业进行告诫、约谈,必要时对该楼盘进行成本监审,涉及价格违法行为的从严查处。
二、规定开发商办理价格监制后两个月内不能再申请调价,此举是为了促使开发理性定价,尤其是在近期防止开发商频繁上调价格,将比较有效地稳控房价上涨。
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必须与申报监制的价格一致,标价不一致的,将锁定该楼盘网上签售功能。此外,各县区价格部门今后将在网站上公布商品房申报监制价格信息,便于市民掌握房价信息和监督开发商执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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