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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楼市2019年度盘点 | 政策篇:大湾区规划相继落地 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

来源:房天下 2020-01-07 10:47:29

[摘要] 深圳楼市2019年度盘点 | 政策篇

回顾2019年的房地产市场,各城市严格执行“房住不炒”的总方针,一线城市政策收紧,部分热点二三线城市房价放宽落户购房限制,小城市在去库存大背景下楼市发展迅速,房价上涨明显,房价破万元市县屡屡增加……

房天下特此推出2019年中国楼市白皮书。剖析房地产市场的现状,数读楼市风云变幻,图观市场跌宕起伏。

回顾2019年政策方面,深圳市场依然秉承中央坚持“房住不炒”,“一城一策”坚持房地产市场监管不放松。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规划落地、“先行示范区”建设,深圳区域一体化稳步推进中;深圳积极推进城市更新有序发展,不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下面盘点2019年深圳楼市主要政策!

一、《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

时间:2019年2月18日

事件: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点击阅读详情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以下称珠三角九市),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2017年末总人口约7000万人,是我国开放程度、经济活力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既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尝试,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增进香港、澳门同胞福祉,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让港澳同胞同祖国人民共担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共享祖国繁荣富强的伟大荣光,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近期至2022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

二、《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若干措施(试行)》

时间:2019年5月27日

事件:深圳产业用房租赁意见稿出炉!严厉打击“以租代售”>>>点击阅读详情

5月27日,为切实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圳市住建局拟发布《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

深圳楼市2019年度盘点 | 政策篇:大湾区规划相继落地 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

2018年以来,产业用房租金上涨快、租赁行为不规范等行为,导致增加了实体企业的运营成本,对保障产业发展空间、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产生了不利影响。

为了防止产业“空心化”,深圳今年多次出台政策,扩大产业用房的筹集。降低实体经济用房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深圳市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

三、《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9年6月11日

事件: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6月11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根据该标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套型面积均为35平方米;人才住房套型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套型面积为80平方米。

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将配置公共会客厅、公共食堂等个性化配套设施。

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时间:2019年8月18日

事件:中央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点击阅读详情

8月18日,党和国家作出兴办经济特区重大战略部署以来,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カ、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支持深圳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有利于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有利于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有利于率先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路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现就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出意见。

11月25-26日,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广州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若干重大措施》。

会议强调,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要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先行探索、走在前列,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五、《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时间:2019年11月4日

事件:台湾同胞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的购房资格>>>点击阅读详情

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不断出台相关政策解决广大台胞台企关于住房的需求。

11月4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台办等,在官网上对“26条措施”进行解读。

其中第十八条强调: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在购房资格方面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六、深圳对普通商品住房标准进行调整

时间:2019年11月11日

事件:深圳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不再有总价的规定>>>点击阅读详情

2019年11月11日,深圳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不再有总价的规定,新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出台后,宗地容积率1.0以上且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持有满两年的住宅,将不受成交价格限制,无须缴纳买卖差额5%的增值税

分析:深圳对普通商品住房标准进行调整,将有利于使更多刚需家庭降低购房成本,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七、《深圳建设交通强国城市范例行动方案(2019-2035年)》

时间:2019年11月18日

事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深圳建设交通强国城市范例行动方案(2019-2035年)》征求意见>>>点击阅读详情

深圳楼市2019年度盘点 | 政策篇:大湾区规划相继落地 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

11月18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深圳建设交通强国城市范例行动方案(2019-2035年)》征求意见。明确将深圳建设成为交通强国城市,其中涵盖了5条高铁、12条城际、跨伶仃洋公铁等多项建设内容。

预计到2035年,深圳机场国际及地区旅客吞吐量占比达到25%,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核心区实现半,泛珠三角区域主要城市高铁率达90%。社会各界可以在12月18日前,通过网络留言、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

八、《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的公告》

时间:2019年12月2日

事件:深汕合作区商品房“解冻>>>点击阅读详情

深圳楼市2019年度盘点 | 政策篇:大湾区规划相继落地 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

12月2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的公告》。

公告重点:

1、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

2、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只能1套;

3、深汕合作区购买的商品房套数不计入深圳其他限购区;

4、公司不能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

5、限售五年。

九、《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

时间:2019年12月25日

事件:6大部门出手整顿住房租赁市场>>>点击阅读详情

12月25日,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等6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针对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为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住房租赁市场还存在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违规使用住房租金贷款、强制驱逐承租人等问题,侵害租房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6月以来,按照党中央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总体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统一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在范围内开展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结语:新政频出的2019年已然过去,面对全新的2020年,我们将迎来怎样的市场格局和政策环境呢?国家层面规定了房地产市场的主要基调是“房住不炒”,在这个大前提下,市场将走向更加有序和健康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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