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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光明新区2015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指引

发表于2015-03-12
标签:政策 优惠 小学 户籍 

贴出来给各位家长做个参考 

 

光明新区2015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指引

 

(本指引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遇有上位法律法规变动,自动遵从,细节安排以正式通知为准)

一、新生入学流程示意

 



二、转学插班流程示意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

1.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有学习能力;

2.非深圳户籍还必须按市区“1+5”文件及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并经职能部门审核合格;

3.台湾户籍的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4.享受深圳相关优惠政策的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的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

1.截止到入学年份秋季学期,完成小学义务教育;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还必须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并按市区“1+5”文件及规定提供证明材料且经职能部门审核合格;

3.台湾户籍的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4.享受深圳相关优惠政策的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的子女。

(三)插班生:

1.因住所迁移、工作调动,确实需要转学的;

2.所转入学校该年级有班额空余;

3.非深圳户籍还必须按市区“1+5”文件及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并经职能部门审核合格;

4.台湾户籍的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5.享受深圳相关优惠政策的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的子女。

发表于2015-03-12

六、录取方法

1.光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学位派位实行两阶五梯制,指标分为两级,优先顺序为一级>二级>。按前一指标派位后学生能全部录取的,将不再进行后一指标的排序。一级指标为户籍指标,是指适龄儿童的户籍,分为学校学区户籍、学区外的新区户籍、新区外的深圳市户籍、东莞惠州户籍、其它户籍等五个户籍梯度类型,梯度之间顺序为1>2>3>4>5。二级指标为积分指标,分为基础分和加分项:

2.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并保存成功后,报名系统将根据填报的信息,自动计算该适龄儿童的积分。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核实家长所填写的积分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核实家长递交积分材料的真实性。

3.积分排序派位后没有安排到所申请学校的学位的,由公共事业局根据家长志愿,按照积分录取到其他公办学校。没有公办学校学位的,由家长自行选择民办学校。

4.自愿选择民办学校的,可以到所申请的民办学校申请教育券补助,享受学杂费(不含自愿收费项目)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的学位补贴,具体申领办法见《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券使用管理办法》。

具体积分项目和办法参见《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关于印发光明新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积分入学派位办法的公告》。

七、现行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4.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5.关于《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

6.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

7.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

发表于2015-03-12

感谢楼主分享,希望有孩子的业主能看到

发表于2015-03-12

蟹蟹,正好需要呢,一会儿再去网站看看

发表于2015-03-12

第一次来就发现这个了,平时都不评论的今天评一个给个赞

发表于2015-03-12
shikongjiaonang,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光明新区2015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指引”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3-19
shikongjiaonang,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光明新区2015年秋季义务报名指引”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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